磋商邀請
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的委托,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組織采購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2025年度食堂配送項目。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。
一.項目概述
1.名稱與編號
采購項目名稱: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2025年度食堂配送項目
采購項目編號:GDYNJLZFCG2024-14
采購方式:競爭性磋商
預算金額:人民幣600,000.00元
2.項目內容及需求情況(采購項目技術規(guī)格、參數及要求)
采購包1(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2025年度食堂配送項目):
采購包預算金額:人民幣600,000.00元
品目號 |
品目名稱 |
采購標的 |
數量(單位) |
技術規(guī)格、參數及要求 |
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|
1-1 |
其他服務 |
2025年度 食堂配送項目 |
1(項) |
詳見第二章 |
否 |
本采購包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響應
合同分包:不允許合同分包
合同履行期限:服務期1年。
二.供應商的資格要求
1.供應商應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條件,提供下列材料:
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,投標(響應)時提交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或事業(yè)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)副本復印件。分支機構投標的,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,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。
2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: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。
3)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: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。
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: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。
5)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: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。 重大違法記錄,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、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。(根據財庫〔2022〕3號文,“較大數額罰款”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,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(guī)定相關領域“較大數額罰款”標準高于200萬元的,從其規(guī)定)。
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
采購包1(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2025年度食堂配送項目):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(yè)采購,提供《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》。 注:響應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(yè)(本項目行業(yè)為:其他未列明行業(yè))的政策劃分標準的中小微企業(yè)。監(jiān)獄企業(yè)、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(yè)。
3.本項目特定的資格要求:
采購包1(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2025年度食堂配送項目):
1)供應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記錄失信被執(zhí)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”記錄名單;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”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。(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(響應)截止時間當天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國政府采購網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查詢結果為準,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,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)。
2)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(或采購包) 投標(響應)。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 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(響應)。投標(報價)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。
3)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或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,如已實施食品藥品經營許可多證合一改革的,須提供《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》(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)。
4)供應商近三年內無違法經營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記錄。(提供格式自擬的承諾函)
三.獲取磋商文件
獲取方式:現場獲取。2024年?12 月?04 日至2024年?12 月?10 日上午9:30~11:30,下午14:30~16:30(北京時間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辦理響應登記、獲取采購文件時須提供以下的資料:(1)法定代表人(或負責人)證明書、授權委托書原件;(2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加蓋公章。
獲取地點: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(廣州市天河區(qū)華觀路明旭街1號萬科智慧商業(yè)廣場B1-2棟4樓402)
磋商文件工本費:200元整/套(售后不退);工本費默認開具電子普票。
四.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、開啟時間和地點:
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開啟時間:2024年?12 月?16 日上午10:00
(自響應文件開始發(fā)出之日起至響應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,不得少于10個日歷日)
地點: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(廣州市天河區(qū)華觀路明旭街1號萬科智慧商業(yè)廣場B1-2棟4樓402)
五.公告期限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:
1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。
2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: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,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網(http://www.mariposareina.com/);
六.本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: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國家移民管理局廣州遣返中心
地址:?廣州市黃埔區(qū)中山大道東87號
聯(lián)系人:辛警官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31808023
傳真:/
郵編:510799
?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(qū)華觀路明旭街1號自編B1棟402
聯(lián)系人:李工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38730932
傳真:020-38731486
郵編:510000
?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?項目聯(lián)系人:李振勝
?電話:020-38730932